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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冀科计[2009]23号)要求,现将2009-2010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自筹经费项目仅适用于科技支撑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其他省级科技计划不设自筹经费项目。请按照《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09-2010)》(冀科计[2009]18号文件附件2)中相关内容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1、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程序与财政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审核程序相同,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的“通知通告”栏目)。请申请人从上述网站下载最新版申报系统,按有关要求填报。

2、项目申请书中的“申报预算年度”请填为“2009。今年已申请的2010年财政资助经费项目如要转为自筹经费项目,请项目申请人直接与学校科研处联系。

3、主研人(前三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主研人(前三名)不得再申报新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数据导出压缩包一份,于2009810日上午交科研处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关于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的通o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