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科金办[2008]9号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申报2009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请认真阅读《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09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本通知附件),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二、申请项目类别包括: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钢铁联合研究基金项目。
1、面上项目:申请经费总额度每项不超过8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申报2009年度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为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率略高于面上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3万元左右;
3、钢铁联合研究基金项目:按照联合基金管理办法,项目评审遵照“形式审查、同行专家函审、学科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四审制模式,资助强度为10~15万元。
三、申请书:
1、申请人须下载“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个人版)”(见附件),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年限一律填写2009年,研究期限为3~5年。
2、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项目一律视为合作单位,请提前在申请书“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页中“合作单位公章”处加盖与合作单位名称一致的公章,且项目主要研究力量应为依托单位人员。
3、限项规定:项目组成员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省基金在研项目和申报(包括主持和参与)的省基金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2009年度省基金项目每人仅限1项;已获省基金项目资助拖期未结题的项目组成员(包括主持和参与),均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2009年度基金项目(拖期项目是指2008年5月30日前按任务书要求应结题而未结题的项目)。
4、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于2008年6月23日前将书面申请书(单面打印,不装订)一式两份与导出的电子数据一并报学校科研处。
联系电话:8041616
附件: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2009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个人版)
科研处
200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