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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韩共同技术开发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环协[2008]33号通知精神,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受中国环境保护部委托,组织2008年中韩共同技术开发项目的申报工作。该项目由韩国环境部提供研究经费,中韩两国研究人员共同进行实用污染治理技术开发或引进国外先进治理技术进行本地化研究,每个项目约资助100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技术政策,研发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前景好,尤其是有助于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

2、申报内容应在申请书所列重点领域内。

3、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通常为2~3年。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08年中韩共同技术开发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于2008520日前报科研处计划科,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hbnuky@126.com

 

附件:2008年中韩共同技术开发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0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