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张家口市科技局张科字[2008]2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征集和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08年度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奖项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范围
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下列组织、公民: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或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公民;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3)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n效益的公民、组织;
(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公民、组织;
(5)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公民、组织;
(6)在推广、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公民、组织。
三、推荐条件
1、推荐科技进步奖评审项目必须是在
2、上述项目鉴定或验收后必须于
四、申报奖励材料的要求
1、《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必须附有《河北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全红章一份。
2、申报奖励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用线绳在材料的左侧装订。
3、申报材料于
联系人: 叶云龙 陈建新
电 话: 8045199 15931302866
科研处
200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