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1月31日 星期五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调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学部):

    按照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决定进行社会服务创新活动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139号)的要求,同时为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了解学校社会服务创新活动情况,为学校科学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二、调查内容

1.学校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实践)基地;

2.学校与企业共建的创新创业基地;

3.学校与企业合作编写教材;

4.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

5.学校派去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

6.来自企业行业的教师;

7.专任教师参加政府部门和企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8.学校承接企业员工培训;

9.学校与企业合作申报获得纵向科研项目;

10.学校拥有与企业共建的研发机构,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等;

11.学校(专任教师)与企业共同发表科技论文;

12.学校(专任教师)与企业共同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

13.学校(专任教师)参与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4.学校参与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5.企业委托科研项目;

16.承担企业委托科研项目的专任教师;

17.学校专门设置技术转化机构;

18.学校专门设置技术转化网站;

19.依托本单位科技成果成立的企业;

20.以本单位知识产权作价投资形式注册的企业;

21.以本单位知识产权作价投资。

三、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统计2015、2016、2017年度发生的社会服务创新活动。请各个教学单位及时组织认真填写调查表(共计21个表

 

 

 

格),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以“学院名称+社会服务工作调查表”命名发送到hbnuky@126.com)报送科研处。为保证报送效率和质量,请避免临近日期填报。

四、联系方式

填报咨询:科研处    许广灵    0313-4029190

 

 

                                      科研处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