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1月31日 星期五
河北省教育厅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上一轮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检查重点是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对象和实施范围
    检查范围以高校科研实验室为主,对于近年发生安全事故、上次检查发现未有效建立安全领导责任体系的科研实验室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各高校按照要求进行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记录,对短期无法完成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高校应于10月31日之前,将《xx 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建荣;电话:0311-66005153;

邮箱:kjc821@163.com

地址: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处。

 

  附件:1.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2.x x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河北省教育厅

2018723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