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关于2021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评审细则》要求,科研处对申报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初审后,组织校内评审专家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盲评。汇总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18931316365。

 

 

科研处

2021年6月2日

2021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结果.docx